2018年8月19日,精神人文主义公众号,杜维明:精神人文主义——已、群、地、天(下)

儒家精神的传统:“为己之学”与“致良知”

学以成人是“为己”。自我的尊严、独立和自主是儒家所珍视的价值观。对自我的认知是政治责任、社会参与和文化敏感性所必需的。孔子的弟子曾子说:“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他把“仁”作为他自己的任务,担子不可谓不重;他至死才结束了自己的旅程,路不可谓不远。孟子用掘井及泉的比喻来表达自己的“自得”的主张,以其作为一种恰当的学习方式。只有深深沉浸在自我理解中,我们才能从底下流淌的溪流中获益,丰富我们的生活方式。积累丰富的诗性、政治、社会、历史和形而上学资源的能力,是体现不断扩大的人际关系网络的先决条件。因为儒家的自我不是一个孤立的个体,而是一个动态的关系中心,所以不能不通过对话与其他中心互动。对他者的承认和尊重是建立富有成果的关系的出发点。五伦都是互惠的:父慈子孝,君仁臣忠,兄友弟恭,朋友有信,夫妇有别。互惠精神遍及所有关系。伦理“金”规则以否定的方式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建立在自我意识的基础上,即别人的完整性优先于用自己的方式建立关系的愿望。这一否定性陈述(恕道)必须辅之以肯定性精神(忠道),“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

这种对话方式也适用于自然和天道。在对话精神中,自然是托马斯·贝里恰当地表达的“主体的交流”,而不是“客体的集合”。如此构思的大自然是地球母亲,它使我们能够生存、成长和繁荣。同样,我们与天的关系也是建立在相互回应的基础上。在儒家看来,天无所不在,无所不知,但不是无所不能。它可能创造了一切,但它依靠人类的参与来完成宏伟的工作。人类应该欣赏宇宙演化所产生的一切,为自己和环境创造一个和平和谐的住所。“天生之,人成之”这句格言暗示,人作为天的伙伴,是宇宙的共同创造者。言下之意,他们也是强大的毁灭者。正如中国一句古老的谚语所说:“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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