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法学
Peking University Law Journal
Vol 22, No. 3 (2010) pp 326-341
本文由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编辑万骏翻译;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启成审校。
文化多元是世所公认的事实, 被认为是促进人类繁荣的一个基本因素而受到赞扬, 但它也 被视为成为世界公民的一种威胁。生态意识让人类明白, 人类的生存正处于危险之中, 因此, 无论富国还是穷国, 我们注定要同舟共济。但就找出一个公平的方式来应对人类所面临的危 险而言, 生态意识却分裂了国际社会。其结果是, 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为了扭转这一大规模 破坏的趋势, 僵持在了似乎无休止的关于分配正义的讨价还价上。尽管有越来越多的科学证 据表明, 环境恶化正在威胁人类的生存, 但令人沮丧的是国际政治结构因其惯性变得愈加顽固 颟顸, 在处理全球范围的危机方面更显无能。因而, 或许文化间对话不能解决上述危机, 但它 必定是人类生生不绝、 繁荣昌盛的第一步。 首先, 我要反思一下文化多元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