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期推送杜维明先生1982年9月9日在新加坡教育学会研讨班上的演讲,演讲的主题是《儒家对于学的理解》。杜先生的总体思路是:以自我作为人的意义世界的基本维度、以“学”作为自我关怀推扩至万物一体的必然路径,由此构建儒家“为己之学”成己成物的道德理想境界。何为“己”?杜先生认为,自我“绝不是孤立的和封闭的个体,而是人类群体的每个成员都可达到的一种可分享的共同性”,自我作为学的焦点,其自身是一个开放的体系。
《学以成人:自我的无限开放》
杜维明:刘博士,女士们,先生们,我极为荣幸,能够在这里和诸位一起来讨论我对儒家对学的理解的一些还不成熟的看法。既然这是一个讨论班,我们相互交流的第二部分比我这一番独白要重要得多。我先简明扼要地谈谈儒家思想里几个核心的问题,作为了解儒家对于学的探讨的背景。这些问题构成了儒家思想的“核心价值”。
在中国历史上,儒家思想的出现,可以被理解成是对一个重要的文明的衰亡的反应之一。我指的是周代文明,它在公元前551年孔夫子出生前的几个世纪之中发展、兴旺,甚至在孔夫子在世之前,这个朝代已经达到了一种高度成熟的政治文化、教育体制和社会结构。所以,孔夫子把自己说成一个传递者而不是一个创新者,并不是谦虚之词。他实际上是作了一个有关存在判断的选择。
作为对于周的衰亡的反应,有好几种。其中之一是道家的反应:要离开人类的文明在自然中寻求安宁和解脱。道家的倾向性当然要求一种强烈的禁欲主义(asceticism)因素。比孔夫子在世时期更晚一些的墨家的反应,有更明显的宗教性。墨家通过组织纪律严格的宗教团体,在人类社会中寻求意义。墨家主要的创始人墨子,极力主张在兼相爱交相利的基础上,建立团体组织。这是一项革命性的事业,而且很有些极端主义。法家的途径又是一种选择。面对社会的大变革,法家把注意力集中在法律和秩序的重要性上。他们所关心的是封建国家的权力集中。所以,我们所看到的是相当复杂的、理性的历史状况。儒家只代表了好多种中的一种而已。其他的途径包括道家在自然中对和平的追求、墨家对于把兼爱作为重建社会的一种动力的侧重,以及法家对于通过政府控制达到社会稳定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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