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5日,精神人文主义公众号,道德的,抑或伦理的?我们如何认识企业精神:“精神人文主义与全球伦理精神”

本次儒商论域共进行了四场主题讨论,主要关注的问题是我们应该如何践行精神人文主义,并把它作为一种商业伦理来进行推广。下文为第一场主题讨论的实况速记整理稿,以飨读者。

主题:“精神人文主义与全球伦理精神”
主持人:柯乐山博士(北京大学高等人文研究院副研究员)
圆桌嘉宾:赵东成(韩国仁川大学校长)、樊和平(东南大学人文学院原院长,江苏省社科院副院长)、郭少棠(香港中文大学历史系)、姚新中(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原院长)

 柯乐山(主持人):我们接下来将进行四场主题讨论。关注我们应该怎样去践行精神人文主义,把它作为一种商业伦理来进行推广。本场(也即第一场)将讨论“精神人文主义与全球伦理精神”。首先发言的是赵东成教授。

赵东成:首先我想谈一谈道德与伦理之间的区别。通常所谓的道德(morality)是针对个人的道德标准;而伦理则更多的是针对一个集体或者商业的道德标准。当然,我们自己有衡量对错的准绳,即个人道德。伦理则在社会层面上“规范”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可以做。所以以上问题需要在宽泛的背景之下进行讨论。 我们要搞清楚道德与伦理各自不同的背景。我们现在的背景是什么呢?这里要将企业家精神和儒学相结合来看。我想分辨两件事情,其一是全球背景之下的道德,还有全球化。通常来讲,公司的全球化分为四个阶段,在全球化之前,肯定是国内的发展。第一阶段:公司在国内的发展。第二阶段:国际上的合作。比如说有出口,可能把产品从一个地方运到另一个地方,然后进行营销。第三阶段:跨国合作。通常会涉及到几个不同的国家,这个阶段上公司不是在一个地方进行生产和销售,是在多个地方同时进行,这里还涉及国际的贸易。第四阶段:全球合作,这个情况下,公司一般会在一个地方生产,另一个地方销售。而其总部和行政部门会在另外一个地方。公司在不同的全球化阶段,会有不同的伦理标准,而国与国之间的伦理标准也会产生冲突。

腾讯 https://mp.weixin.qq.com/s/60TMxl9dQwLIsGFEj_dorg

This entry was posted in Articles, Conferences & Workshops, Home, Publications. Bookmark the permali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