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24日,论杜维明的“文明对话”观(胡治洪)

“文明对话”是杜维明于1990年开展的一个论域。①如同杜维明开展的其他论域一样, “文明对话”作为人类文明交通方式的一种概括,被赋予了强烈的现实性格。在当今全球化与根源性两个向度均深入开展、现代性中的传统愈益凸显、西方与西方之外绝对二分语境中由启蒙心态所型塑的现代西方强势文明已使人类发展几乎难以为继的情况下,文明对话具有前所未有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毋庸赘言,文明对话得以进行的一个必要前提是多种文明的并存。在现代以前的漫长时期,多种文明并存一般只需满足诸文明在时间上同在以及在空间上接近或可能接近等自然规定性即可实现。但是,自从现代化进程于18世纪后期在西欧发生并进而在世界范围扩张以来,随着西方价值标准凭借其物质和制度文明优势而逐渐成为强制式的普世性“游戏规则”,多种文明并存的自然规定性的意义相对甚至绝对减弱,而诸文明按西方价值标准所定义的性质则逐渐成为判断其是否“存在”或在何种时空坐标轴上存在的重要因素。在黑格尔、韦伯等西方思想家看来,非西方文明与西方文明之间存在着影响其“并存”的巨大时差,而弥补这种时差的唯一途径就是非西方文明趋向西方文明的同质化演变,这样,作为文明对话必要前提的多种文明并存的状况当然是不存在的。②

  西方思想家关于东西文明时差以及西方一元现代化的论说曾经强烈影响了19世纪以来非西方世界的许多重要思想家,并通过他们影响到各该社会的不同阶层,甚至于至今余波未泯。日本明治启蒙思想家福泽谕吉的“脱亚入欧”论,土耳其基马尔的世俗化改革乃至废止阿拉伯字母改用罗马字母的政策,中国五四主流知识分子的“打倒孔家店”和“全盘西化”论,都是以现代西方文明为趋归,主动否认本有文明传统与现代西方文明并存的资格,自愿居于“学习的文明”的地位,而推崇现代西方文明为“传授的文明”,因此当然也就谈不上“文明对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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