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文史哲》,杜维明:全球伦理的儒家诠释

文史哲 JOURNAL OF L ITERATURE ,HISTORY AND PHILOSOPHY
2002 年第 6 期(总第 273 期)

摘要 :
1993 年世界宗教大会发表的普世伦理宣言中明确指出 ,孔子思想是普世伦理基本原则的源头活 水之一 ,但儒家的缺席实为一大遗憾。同年 ,亨廷顿提出“文明冲突” 的构想 ,把儒家文化与伊斯兰文明相提并 论 ,作为当代西方民主世界的对立面。在文化宗教领域内沉默而在经济政治领域中曝光 ,使儒家的优点黯然 不彰而缺失则暴露无遗 ,这对新儒家的发展是极为不利的。孔汉思深信宗教之间的相安无事是人类社群得以 和平共存的先决条件 ,其普世伦理便是通过宗教对话而消解矛盾冲突的权法 ,但其淡化和削弱的诠释策略必 然导致抽象的普世主义。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 ,从西方 ,特别是美国的战略立场设思 ,有着浓郁的冷战情 结 ,视儒家为权威主义和中国威胁论的理据。我们认为儒家具备关切政治 ,参与社会和重视文化三种属性。 世界宗教集会领导小组曾提出持续性、 进步、 差异和了解四大议题作为构建全球伦理的基础。面对文明冲突 的危险 ,我们务必强调对话的重要 ,通过文明对话来考虑生态环保、 社群整合、 文化多元及相互参照的可能 ,这 比以抽象的普世主义为前提的伦理宣言更切合实际 ,这就是全球伦理的儒家诠释。

关键词 :全球伦理 ;文明冲突 ;儒家诠释 中图分类号 :B2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11 – 4721(2002) 06 – 0005 –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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